| 近日一则教育界的重磅新闻映入眼帘,内容概述如下: 2025年起,硕博学位规定有了巨大变化,不发论文,凭专利、设计也能拿博士学位了! 23日国新办举行的“高质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规划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,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介绍,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成效显著,培养了全国超过50%的硕士、80%的博士,承担了90%以上的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任务,涌现出一批“挑大梁”的优秀人才。 在申请学位方面,教育部作了重大改革,落实学位法,可以用专利、产品设计等创新成果申请获得硕博士学位,在今年已经成为现实,这成为人才培养打破传统评价标准、接轨创新发展需求的重要标志,也是教育评价改革的新突破。各位专利行业的同胞们,专利代理行业的“第二春”要来了? 2025年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允许研究生用实践成果替代传统论文申请学位,这项变革旨在打破“唯论文”导向,但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新型“应试专利”和形式主义实践的担忧。为满足毕业要求,会不会可能出现追求数量而非质量、脱离实际价值的“功利性专利”?(下一个非正常利益链?) 各校标准不一,创新实践成果的专利“含金量”如何界定,教育以及知识产权行业需要建立更权威、公正的第三方评价体系,来鉴别实践成果(如专利)的真正创新性和市场价值。对于专利代理从业者,可能需要从简单的专利申请,转向需提供价值评估、布局规划、转化运营等高附加值服务。对于大学生,深入企业真刀真枪解决实际工程问题,能极大提升工程实践、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,才有可能拥有与传统学术路径并行的毕业和成才通道。面对这项改革,无论是正在深造的研究生,还是即将步入大学的学生,亦或是想吃“这碗饭”的专利代理从业者,了解各高校细则是第一要务。不同高校、甚至不同导师对创新实践成果(如专利)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。此项改革,虽然存在催生新形式主义的风险,但它也为真正有实践才华的学生提供了舞台,并倒逼知识产权服务向高质量迈进。 文言至此,不知道你怎么看呢?有清楚高校专利申请业务这块目前是什么审查态度的吗?以目前这个审查形式,大学研究生参与创新成果研发,申请专利,作为独立申请人可能会被认为“非正常”吧,但要作为高校或者企业相关的项目发明人,那发明人名次排位是不是对专利换硕博士学位也有影响了?毕竟之前有交流过评职称专利发明人排名坑位费的问题(可以看这篇:预审组队评职称 专利申请发明人坑位出售),有什么想说的留言区交流。 |